为了阻断疫情传播、排查疑似感染人群,南京市已经已经启动黄码政策,有部分群众的健康码会变成黄色。按照规定,黄码人员的出行是要受到限制的,也就不能上班了。很多人比较关心黄码人员不能上班的工资问题,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规定。
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康码“黄码”职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有关年休假使用、工资支付等问题的答复意见显示,职工因“黄码”居家隔离观察期间,企业有条件的,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、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;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,企业可与职工协商,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,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、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。企业安排职工年休假的,应当事先告知职工,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。
职工在休年休假、婚丧假、探亲假、产假、男方护理假等假期期间“黄码”,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的,相关假期不因与居家隔离观察时间重合而顺延。
职工因“黄码”居家隔离观察期间,企业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,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;企业未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,应当(依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)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;职工休年休假、婚丧假、探亲假、产假、男方护理假等假期的,企业应当(依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)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。
以上就是南京黄码人员不能上班 居家隔离工资最新规定介绍了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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