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离北京冬奥会的结束,只剩下4天时间了,不知道大家想要的冰墩墩是否都已经买到了呢?近来吉祥物“冰墩墩”火爆全网,很多人甚至开始自制冰墩墩,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自制“野生冰墩墩”都合法。那么什么情况下使用冰墩墩是不侵权的呢?冰敦敦怎样使用才规范呢?下面和小编来看看。
什么情况下使用冰墩墩不侵权
“冰墩墩”不仅是艺术品、商标,同时作为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,除了著作权法、商标法的保护外,还受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《特殊标志管理条例》等特别法的保护。
因此,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“冰墩墩”形象和名称,传播和销售“冰墩墩”衍生品,同时也不得将“冰墩墩”形象作为图案组成部分进行二次创作、使用。但是,将“冰墩墩”形象进行编制或者雕刻在自己个人物品中供自己使用、欣赏,属于合理使用,不构成侵权。
在使用冰墩墩奥运标志时,“许可”和“盈利”是衡量是否侵权的关键词。如果不是出于商业目的,只是咱们自己动手做一做,比如咱们自己在家里做一做冰墩墩形象的食物供家人使用,是不违法的;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,比如把冰墩墩的图样编织在手套、帽子等个人用品上,仅供自己使用,也是不违法的;此外,报纸、电视台等媒体在做报道新闻时,对冰墩墩形象再现,这种情况也是不违法的。
以上就是什么情况下使用冰墩墩不侵权介绍了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